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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买单 群众受益,泉州推行不动产继承公证 购买服务 2022-12-15 09:54:56 阅读次数:1270

2021年7月14日,泉州市海峡公证处迎来了几位特殊的公证申请人,他们是施姓六兄弟姐妹,持有泉州市洛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公证事项联系单》,要求申办不动产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及继承公证。海峡公证处经查询核实后完成了首份不动产继承公证书的交接工作,施先生由此成为了泉州区域内政府购买公证服务的第一位受益人。

今年来,泉州各县(市、区)的公证处陆续与当地自然资源局签订了不动产继承购买公证法律服务协议,在泉州所有区域内,实现了政府购买的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的全覆盖,标志着又一项“为民办实事”的举措落到了实处。

由政府统一购买公证服务,客观上对继承登记的真实性、合法性起到过滤的作用,减少了登记部门的审查压力和审查风险,不仅切实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又能有效保证继承转移登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据泉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开展相关继承公证业务期间,泉州各公证处持续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作,不断探索减证便民新途径,创新服务方式方法。

一方面,在开展不动产继承公证事务中,公证处结合落实告知承诺制,尽最大可能方便群众。对于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公证机构也不能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或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初步证明材料核实时,对符合有关试行公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方案》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公证服务效能,让群众在体验公证服务中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

另一方面,全面落实公证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对申请办理学历公证、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纳税状况证明公证的,全市区域内均实现了“跨省通办”;除了相关规定中有关执业区域限制的公证事项,对于一般证明性公证事项,全市区域内均实现了“省内通办”,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利快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除外,为优化营商环境,泉州市公证机构不断提升公证法律服务水平,努力创新更多便民利民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实现减证便民,不断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公证法律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