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通知
加入时间:2018年08月03日 09:31:00 阅读:4465
各县(市)司法局、泉港区司法局、市直各公证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优化公证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增强新时代公证法律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充分、优质、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根据《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通知》(闽司〔2018〕89号)精神,决定将全市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统一调整为泉州市。全市各公证机构共享业务资源、平等执业。
请各地按照本通知要求调整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组织所辖公证机构办理执业区域变更核准手续,各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调整时间以变更核准时间为准。
各地要以调整公证机构执业区域为契机,充分发挥行政管理的作用,提高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内容,落实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同时,要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防范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公平竞争,提升公证服务水平。
泉州市司法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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