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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公证

加入时间:2021年06月08日 10:27:07 阅读:3639

一、事项类别:营业执照公证


二、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三、办理程序:申请与受理—审查核实—审批—制作公证书


四、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充分。

公证机构在审查中,对申请公证的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疑义的,认为当事人的情况说明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作出说明或者补充证明材料。


五、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承诺期限内;需要翻译、寄送公证书副本(副本预审核)、处务会研究或者向上级部门请示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六、收费标准


六、收费标准:闽价费〔2018〕154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制定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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