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证协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公证办结时限规定(试行)》的通知
加入时间:2024年07月16日 16:03:48 阅读:4763
各公证处:
为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落实公证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市公证协会制定了《泉州市公证办结时限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公证机构在遵守办证程序和确保办证质量的情况下,可以进一步提速增效,最大限度压缩出证时间,鼓励建立快速办理绿色通道,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办理公证事项的实际需求。
本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各公证机构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及时上报市公证协会。
泉州市公证协会
2018年9月29日
泉州市公证办结时限规定(试行)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一般的民、商事合同、协议
1. 涉及财产关系的,办结时限为受理后7个工作日;
2. 涉及人身关系的,办结时限为受理后7个工作日。
(二)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提存
1.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合同(协议)的办结时限为受理后7个工作日;
2. 出具执行证书的办结时限为受理后7个工作日;
3. 提存的办结时限为受理后7个工作日。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接受遗赠
1.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办结时限为受理后10个工作日;
2.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含接受遗赠)的办结时限为受理后7个工作日。
(四)遗嘱公证
1. 遗嘱公证(订立、变更、撤销遗嘱)的办结时限为受理后7个工作日;
2. 保管遗嘱的办结时限为受理后7个工作日;
3. 确认遗嘱效力的办结时限为受理后10个工作日。
(五)单方法律行为(委托、声明、保证等)
1. 涉及财产的,办结时限为受理后10个工作日;
2. 涉及人身关系的,办结时限为受理后7个工作日。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
(一)自然人的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无(有)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指纹、查无档案记载、证明文书(证照)文本相符等,办结时限为受理后5个工作日;
(二)自然人的财产权属(财产凭证)、收入状况、纳税状况等,办结时限为受理后5个工作日;
(三)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资格、资信、章程、财产权属(凭证)、纳税状况、证明文书(证照)文本相符等,办结时限为受理后5工作日;
(四)证书、文书上的签名(印鉴)的办结时限为受理后5个工作日;
(五)证明译文与原本相符的办结时限为受理后5个工作日;
(六)收养关系、事实收养、抚养事实、认领亲子等,办结时限为受理后10个工作日。
三、保全证据
单件证据保全公证的办结时限为保全行为完成后7个工作日。
四、现场监督
(一)证明招标投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交易行为公证的办结时限为现场监督行为完成后7个工作日;
(二)开奖、抽签、会议、订立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物品销毁、竞赛等公证的办结时限为现场监督行为完成后7个工作日。
以上四大类公证事项,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翻译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